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大概一年前我被骗的经历(http://www.peuol.com/blog/read.php/313.htm)。
文章下有一篇回帖,让我加入某个维权群。
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,但我依然加入了这个群,尽管可能不会参加诉讼,但依然希望能够提供有用的证据。
半夜,副群主发了张图给我,让我提提意见,下面就是这张图片:
[img][attach]296[/attach][/img]
我不知道各位是如何看待这张图片的,但我个人认为,如果以此(5173为诈骗公司,骗取了钱财)去起诉的话,困难重重。
大致说一下被骗者在5173上的交易流程:
1.被害人大多通过各种购物平台(淘宝)购买物品(虚拟物品居多)
2.由店主发来虚假链接(钓鱼网站),受害者在虚假网站上完成购买流程,获得虚假支付链接
3.受害者通过虚假支付链接,经由网上银行或支付宝等支付人民币
4.虚假购物链接实际上是5173充值账号,钱被冲入5173上的某个账号A(骗子账号)中
5.这里有三种可能情况
(1).账号A直接提现,钱款流入骗子手中(这种情况应该比较少见,因为有48小时交易时间)
(2).账号A购买自己马甲账号B的虚拟物品,账号B(骗子)提现,钱款流入骗子手中
(3).账号A购买合法卖家账号C的虚拟物品,账号C(合法卖家)获得钱款,而账号A倒卖手中的虚拟物品或自用,账号A获得钱款或得利
大致上的流程如上所述。
为何会出现副群主发给我的张图片的情况,原因就在于,他坚持认为账号A是由5173虚拟出来的。
由于账号A是买家账号,因而不需要进行任何身份验证,因此证明账号A的来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。
而我的观点是,由于无法证明账号A的身份,因而以此作为起诉的重点会很困难。
但所有被骗钱款都是经由5173被骗走,无论是最终骗子拿到的是虚拟物品还是现金,也无论谁是骗子,都和5173有关联。
且5173自己也承认在充值的安全认证上存在着漏洞(不比对充值者的IP和账号登陆IP是否一致,即只需链接,无需登陆和二次确认就可为指定账号充值)。
所以以5173平台存在严重安全漏洞、监管不严,导致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起诉应该更加容易。由于充值者是在未访问5173网站的情况相下,与之发生了交易,因而可视为未同意免责声明及用户服务协议。
可把5173虚构了账号A作为诉讼理由之一同时提出,但不应作为重点。
说实话,和副群主吵得很累,他坚持认为诈骗者就是5173公司,甚至一度变换语气及称谓,将我置于5173一方,甚至以“我现在是问你为什么拿了我的钱”的口气质问我,显然是把我当成5173的人了。
被骗了钱,谁都不好受,但因此而失去理智,无法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分析问题,这对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半点的好处。
在中国目前这种情况下,除了自己成为专家,可能没有办法不让自己闹心了。问题是我们要成为所有方面的专家也不容易呀。呵呵。我目前在网上最大的当就是去年在淘宝上买了个翻新手机,不过目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,自己注意啦。
这只能骗新手吧
现在骗子的手法是越来越高明了,不小心就会陷进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