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05月12日14点28分04秒,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.0级特大地震,一时间,广大的中国人民,海外华侨纷纷踊跃捐款。
截止至5月25日,红会所收到的捐赠给四川大地震的善款已超过200亿。然而,如此巨大的一笔钱却使红会陷入了信任危机。
首先是红会官网捐赠账号被改。
再是某红会官员称用1300万买了1000顶帐篷(平均每顶1.3万)。
[url=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55910.htm]后网易与红会解除合作关系,转而与廖冰兄人文基金会合作,原因为红会不肯出具具体的资金流向单。[/url]
[url=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56274.htm]接着红会出面辩解并称此次善款将会100%用于灾区而不抽取管理费。[/url]
然后又传出红会三亚分部强制征收5%的管理费。
[url=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56361.htm]仅两日后,红会又出尔反尔,称此次收取的管理费将低于6.5%。[/url]
至此红会在中国人民,至少是中国网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,不少网友声称以后捐款将不再捐给红会。
在我看来,或许者并非一件坏事。
首先,我们可以看到,民众的自主意识在增强。民众不再像以前一样,钱捐了后就不管不问,这样也加强了对红会的监管。
其次,这次事件也暴露出了红会在管理和运行上的种种缺陷,有助于红会尽快的进行改善。
而红会在某些问题上的处理也的确有不恰当的地方,在我个人看来,红会的管理费并不应按比例来收取,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办主任、新闻发言人王平的说法,“比如说你捐赠一批救灾物资,这批物资要发运到灾区,就需要有车来运,有人下去进行发放,还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。为了把这批物资发放到灾区人民手中,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实都是这种项目支持费用。”
王平的话中有一处问题,他说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,也就是说,监督人的工资也被算入其中。但要知道,在中国,红十字会隶属于政府组织,员工的工资由国家发放。
事实上,管理费用是相对的,而并非绝对的。管理费用应按照实际的消耗来收取,而不是一概而论的按照6.5%来抽取。200亿乘以6.4%就是13亿,我想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贵的管理费了吧。运送两百亿的物资和资金,我想再多也用不掉13亿吧。
在平时,可能收到100元的募捐的确需要6.5元的损耗(比如做募捐箱,引发宣传资料,车费等等),但这次是特殊情况,广大的群众都自发的捐款,且款项较平时都大很多,甚至有的企业和个人一捐就是几百万,几千万。而此时仍按照常规的6.5%来收取管理费显然是不合理的。
且这13亿管理费是否在监管范围内尚不可知,13亿的管理费,红会你拿在手里不感觉心虚么?
作为慈善工作者,我想红会的管理人员再清楚不过13亿可以拯救多少生命,建造多少希望小学,医院,孤儿院……
慈善事业应该尽力将每一分钱用于慈善事业。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,但这些管理费也应该接受监管,不能让捐赠人的钱白白流入少数人的腰包。